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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4页)
坐到鼓前来了一段即兴solo。 直接的,狂躁的,原始的力量从娇小的身体中爆发,她的影子投射到背后的灰色墙面上,如同张牙舞爪的触手,又像风中野蛮生长的巨树。 乐晨安觉得那一双鼓棒像是敲在他的神经上,被震得生疼,却很过瘾。 结束的时候,鼓棒在指间轻巧的挽了个花,停在掌心被一把抓住。 “这么喜欢摇滚乐,为什么不做职业的乐队?”他问。 “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可以找到自己真正热爱的东西,有幸找到了也不见得有机会按自己的意思走那条路。尤其是音乐。做职业就要想着赚钱,赚钱要么引领市场要么迎合市场,金属欣赏的人太少,行不通,除非转型。”主音吉他笑笑:“带入你自己想想。如果你不能拍你想拍的东西,而是一直拍你不感兴趣的,会不会有一天你就不再喜欢拍照了?” 乐晨安一愣,没来由一股心虚。 这个吉他手三十四五岁的样子,不知道有没有家庭,有没有子女。他穿着正装的样子,出门右转走到主干道上会立刻被淹没,那里每天要路过成千上万与他看上去几乎一样的同类。但是那天他在舞台上穿着简单的棉T恤紧身裤站在灯光下拨弄琴弦的身影,仿若少年。 乐晨安不禁怀疑自己,在十几年后究竟是妥协在商业摄影的洪流中,还是能守住自己心里的那朵花,依旧可以保持热爱? “你还小。以后会明白的。”吉他大哥站起来扭了扭脖子,松了松肩膀,挂上了擦得干干净净的琴,带上降噪耳机低头爬格子。 陆陆续续,乐队的人到齐,最晚到的是键盘手,也是团队里唯一从事跟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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