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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4页)
上来的机会,关门就走,压根没有回头。 小狗崽看着关上的门也不闹腾了,乖乖的缩回自己的窝里。 顾识久第二天过来的时候,门一开,小狗崽就赖在他身上叼住他的裤脚。 “诶诶,再这么被你咬几天,我可没多少裤子可以穿了啊。” 顾识久把它拎开,去厨房给它弄吃食。 吃饭的时候小狗崽又坐在脚边,看到顾识久看它就欢快的摇自己的尾巴,非常符合顾识久对它下的定义,奴颜媚骨。 顾识久翻完一圈频道没啥可看的,瞅见脚边精神抖擞的雪白小家伙,就把小毛团子给拎到腿上,伸出自己的右手道,“来,握手。” 小狗崽没反应半天后,伸出小舌头舔了舔顾识久的手,尾巴摇的更欢了。 “…” 顾识久抬起它的左前爪握在手中上下晃了晃,“这才叫握手懂了没?” 小崽子只是扑簌簌动了动自己的耳朵,一点反应也没给。 顾识久松开爪子,又重来,“来,握手。” 小毛团子直接往他怀里扑去了。 “……” 顾识久突然觉得自己和一只走路都不稳的小奶狗如此较真的行为真的是傻透了。 不过小狗崽走路已经在顾识久刻意的拎来拎去下锻炼了出来,一周过后竟已能走的稳稳当当。 这可苦了顾识久,他之前就是仗着小奶狗走不稳路,抛下它赢在速度。 可能有人要问为啥不直接把毛团子给拎回家去。 原因太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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