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_第5章 捕食鲤鱼者杖六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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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 捕食鲤鱼者杖六十 (第5/5页)

鲤鱼,还不知罪吗?来人,带回去,重杖六十。”

    随着那绿袍官服胖子的嘿嘿冷笑,在场众人仔细观察,果然发现李璟手中的那两串鱼中就有一条龙须赤鳞的铜鲤。

    唐玄宗确实曾经下过禁食鲤鱼的诏书,不过原因并非单纯的避讳国姓之意。“道不食鲤”原本是道家的规定。道家认为,鲤鱼能成龙,身上有36片鳞,每片鳞上有个黑点,认为鲤鱼是崇拜太阳的,故称为“赤鲤公”,吃了鲤鱼就要遭到天遣。李唐王朝说自己是老子李耳的后代,李耳又被道教奉为教主。于是,李唐王朝不但禁止百姓烹食鲤鱼,据说凡是捕到鲤鱼并出售的,也要杖打六十大棍。

    不过上面虽有过这样禁断天下採捕鲤鱼的诏书,但到了民间却并不能真的禁绝。特别是到了此时的晚唐,这条法令也基本成了一纸空文,百姓照样是捕食鲤鱼。只不过,此时当这库官以这条法令为由,要逮捕李璟之时,大家才突然发现,他们连个反对的理由也拿不出手了。

    李璟自然也是知道那胖子所说非假,可明知这条法令早成空文,民间一直不曾真的禁断食鲤。可这个时候,却不可能拿这个来说事,抵消他的“有罪”。

    有道是破家县令,灭门令尹,眼下,一个小小的镇军库官就能拿捏得李璟无法动弹。面对这突如而来的灾祸,他不由的后悔,早知如此,直接把那两串鱼卖了也就是了。

    Ps:不投推荐票者,以捕食鲤鱼罪杖六十!~木子蓝色的晚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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