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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幽灵饭店 第三十章 我,不放手! (第5/6页)
用,还差点翻到下面去,抓住一旁的护栏才好不容易停住! 这时候,刺眼的光照来,拿着手电筒的李唯思冲了下来。为防止这种情况,他已经预先携带了小型手电筒。 “快……峻雄,把手电给我!” 叶想将雨朔交给出现在眼前的李唯思,并迅速地抓过手电筒,翻了下去,果然看见高跟鞋掉在更下面一段楼梯上了。看来是当时甩出去后掉落下来的。此时,只见高跟鞋周围的台阶已经洒满了鲜血。 他立即冲上去抓住高跟鞋,迅速地放入了人骨手环内! 总算来得及!而且,正好在二十秒内回收了高跟鞋! 而台阶上的那些鲜血,也渗透入了台阶内,消失得无影无踪。假如说,高跟鞋诅咒彻底复苏,然后消失的话,那么叶想也是回天乏术了。不过只是十秒时间,高跟鞋马上就消失的可能是很低的。这也是叶想敢于赌一赌的原因。也还好李唯思及时赶来,也还好他在《新邻居》里面获取了死者诅咒之物,那只血手掌是第一次取出,效果自然是空前厉害,自然是彻底驱逐了那个鬼。不过,那下面的分身鬼是否一并驱逐掉了,还不敢确定。所以,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李唯思带着白雨朔,叶想紧随其后,三个人冲出了地下室,来到饭店的一楼。接着,便是去走逃生梯要回上面去。李唯思的血手掌要在三十分钟后才能第二次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不要乘坐电梯的好。电梯,几乎是恐怖片的“移动棺材”。即使血手掌应该已经驱逐掉了那个鬼,但是由于叶想告诉了李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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