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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 (第1/4页)
药的苏彬。 在爷爷和汪仔去世后,苏彬曾发誓自己一辈子都不再养小动物,尤其是狗…… 当然不是因为过敏,如果爷爷和汪仔能好好活着,苏彬宁愿自己嗑一辈子过敏药。 让苏彬不敢面对的是“生离死别”的痛苦,至亲的离世带给了年幼的他太多打击,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苏彬都像是失了一魂半魄,好像也有一部分生命跟着爷爷和汪仔一起走了。 后来,苏彬也去了解过动物毛过敏的事,得知自己这种症状并不是不能碰有毛的动物,而是最好不要和毛绒动物共处一室。 所以,苏彬才会应聘遛狗员的工作,因为遛狗员遛的不是自己的狗,不会建立很深的感情,而且,苏彬也有点想念汪仔。 回想着小时候的事,苏彬到了物理系的研究部。 史密斯教授的助理是一个棕色头发的外国人,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比杨诚哲年纪大一点。 那人看见苏彬,显得非常激动,说了一句让苏彬摸不着头脑的话——“finally,youarehere!(终于,你来了!)” 苏彬看看时间,他没迟到啊?距离五点还有十来分钟呢……为什么助理大哥看起来像是等了很久的样子? 助理带苏彬去教授在研究部附近的临时住所,“史密斯教授不是m市人,他老家是b市的,但学校为他安排了工作休息间,要遛的狗就养在那里。”助理一边走一边给苏彬介绍情况。 “教授是不是很忙,所以才没时间遛狗?”其实苏彬认为,遛狗就是养狗的最大乐趣之一,所以他才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不是,”那助理挑挑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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